名詞解釋
1、環境規劃:是人類為使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而預先對自身活動和環境所做的時間和空間的合理安排,是政府履行環境職責的綜合決策過程之一,是約束和指導政府行政行為的綱領性文件。
2、環境規劃的主要任務:就是解決和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其編制是一個科學決策過程。
3、總量控制:是指在規定時間內,對某一區域或某一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污染物最終排入環境的數量的限制。
4、環境系統:是一個復雜的大系統,由豐富多樣、層次不一的元素組成,形成極其復雜的結構,并能不斷依靠能量、物質和信息的輸入、輸出維持自身穩態運動。這是一個巨大的遠離平衡態的開放系統。
5、環境容量:是一個復雜的反映了環境凈化能力的量,是從環境資源開發利用的角度提出的,其數值應能表征污染物在環境中的物理,化學變化及空間機械運動性質。
6、環境承載力:是環境系統功能的外在表現,即環境系統具有依靠能流、物流和負熵流來維持自身的穩態,有限地抵抗人類系統的干擾并重新調整組織形式的能力。
7、人地系統:是地球表層上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相互作用形成的開放的復雜系統。
8、環境指標體系:是在一定時空范圍內所有環境因素構成的環境系統的整體反映。
9、環境規劃指標體系:是指進行環境規劃定量或半定量研究時所必需的數據指標總體。
10、環境評價:是在環境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運用數學方法,對環境質量、環境影響進行定性和定量的評述,旨在獲取各種信息、數據和資料。
11、環境預測:是指根據人類過去和現已掌握的信息、資料、經驗和規律,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和方法,對未來的環境狀況和環境發展趨勢及其主要污染物和污染源的動態變化進行描述和分析。
12、環境功能區劃:依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和不同地區在環境結構、環境狀況和使用功能上的差異,對區域進行合理劃分。
13、水污染控制系統:是由污染物的產生、處理、傳輸以及在水體中遷移轉化等各種過程和影響因素所組成的系統。
14、水資源系統:是以水為主體構成的一種特定的系統,是一個由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若干水資源工程單元和管理技術單元所組成的有機體。
15、水資源系統規劃:是指應用系統分析的方法和原理,在某區域內為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水患的防治所制定的總體措施、計劃與安排。
16、水環境功能區劃:是水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是我國目前實施的水環境分級管理以及環境管理目標責任制的基礎,是確定和實施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基本單元以及水質評價的基礎。
17、水環境容量:是指某水體在特定的環境目標下所能容納污染物的量。
18、水環境承載力:是指某一地區、某一時間、某種狀態下水環境對經濟發展和生活需求的支持能力。
19、大氣環境規劃:是為了平衡和協調某一區域的大氣環境與社會、經濟之間的關系,以期達到大氣環境系統功能的最優化,最大限度地發揮大氣環境系統組成部分的功能。
20、能流分析:是大氣環境規劃基本方法之一,其主要針對能源的輸入、轉換、分配、使用的全過程系統分析,以剖析大氣污染物的產生、治理、排放規律,找出主要環境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