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規劃與管理》考試復習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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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8
章(
LL
部分)
1
.
環境管理的里程碑事件
a)
1962
年,美國海洋生物學家蕾切爾·卡遜(
Rachel
Carson
)發表
《寂靜的春天》
,
該書通過對污染物遷移、
變化特別是濫用
殺蟲劑
DDT
后果的描寫,
向人們闡述了海洋、
天
空、河流、土壤、動物、植物和人類之間的密切關系。
b)
1972
年,羅馬俱樂部公布《
增長的極限
》研究報告,分析了
世界人口、工業發展、
污染、糧食生產
和
資源消耗
五種因素之間的互動關系,認為以當時的人口與工業增長發展
下去,世界將面臨“崩潰”
,解決問題的方法是限制增長即“
零增長
”
。
c)
1972
年
6
月,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
人類環境會議
,這是第一個關于環境
問題的世界性會議。該會議通過了《
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言
》文件,
《宣言》將會議形成
的共同看法和制定的共同原則加以總結,提出了
7
個共同觀點和
26
項共同原則,初步構
筑起環境規劃與管理思想和理論的總體框架。
d)
1974
年,在墨西哥,由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和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
聯合召開的資
源利用、環境與發展戰略方針專題討論會上形成了三點共識:①全人類的一切基本需要應
得到滿足;②要發展以滿足需要,但又不能超出生物圈的容許極限;③協調這兩個目標的
方法即
環境管理
。
e)
1983
年第
38
屆聯大通過決議,成立聯合國
“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
(Wor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簡稱
WCED)
。次年,挪威首相布倫
特蘭夫人
(Gro
Harlem
Brundtland)
出任該委員會主席,并以“
持續發展
”為綱領,制定
“全球的變革日程”
。
f)
1987
年,第
42
屆聯合國大會通過《
我們共同的未來》
(Our Common Future)
報
告,提出“
可持續發展
”的概念,并給出了如下定義,
“人類有能力使發展持續下去,也能
保證使之滿足當前的需要,而不危及下一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
。
g)
1992
年
6
月,聯合國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
環境和發展大會
”
,把環境問題與經
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樹立
環境與發展相互協調
的觀點與解決途徑,倡導“可持續發展
戰略”
。會議通過了《
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
》和
《
21
世紀議程》
兩個綱領文件,簽署了聯
合國《
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
、
《
生物多樣性公約
》等國際協議。
h)
2002
年,在約翰內斯堡召開了聯合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一次會議:聯合國
可持續
發展大會
(WSSD) 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并通過了《
可持續發
展執行計劃
》
,
《約翰內斯堡政治宣言》
等文件。提出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三大支柱是
經
濟、社會和環境
,并確定了可持續發展的五大優先領域
:水、能源、健康、農業和生物多
樣性
。
2
.
環境的基本特征:
(
1
)
整體性與區域性;
(
2
)
變動性與穩定性;
(
3
)
資源性與價值型;
(
4
)公共性與稀缺性。
3
.
環境管理的概念:對人的行為的管理、主要是要解決次生環境問題,
管理目的是在于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